山东1至7月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鲁网8月11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上半年山东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业3个行业。1至7月份,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6.7%和20.6%,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
今年以来山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事故总量明显下降。1至7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6.7%和20.6%,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重点行业事故明显下降。1-7月份,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3.5%和16.8%;工矿商贸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0.9%和28.3%。煤矿、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等行业也都实现了“双下降”。山东17个市事故死亡人数指标都在年度控制指标以内,有5个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同时,由非法违法引发的事故占全部事故总量比重趋于减少,一些行业较大事故多发势头得到遏制,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但同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比较大。山东事故死亡人数列全国第4位(在广东、浙江、江苏省之后)。重大和较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1-7月份,全省发生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3%和17.2%;发生了2起重大事故、死亡22人。从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业3个行业。特别是7月份日照石大科技石化公司发生了“7.16”着火爆炸事故,虽然没有人员死亡,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此外,一些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问题凸显。如食品加工、校车安全、人员密集型场所等。
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些企业缺乏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无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就投产,有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细致、不彻底,一些中小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素质较低,违规违章行为较为严重。二是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有的监管部门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执法检查走过场,存在监管缺失和责任不落实,对“三违”行为打击不力,末端管理缺失,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三是地方政府属地管理不得力。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安全红线意识不强,重发展、轻安全,安全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中没有实现“全覆盖”,在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和城镇规划建设中,不能严把安全关,埋下了安全隐患。四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基层安监力量不足,执法队伍人员数量少,专业人才少,装备水平差,存在执法不严、不敢执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