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车间厂房发生火灾事故,我们对火灾事故认定书存有异议的话,想请问如何提出处复核议申请?需要填写哪些内容应当注意什么?
03.03.2016 13:28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您好!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1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核请求,申请复核的主要事实、理由和证据,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复核的日期。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3.03.201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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