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局创建四项机制有效解决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难题

03.01.2015  16:53

  近日,菏泽市局建立四项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机制,帮助群众清理了家庭“小药箱”,避免过期失效药品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污染环境,有效防止了过期失效药品非法回流消费环节。
  一是建立定点回收机制,解决群众“不易交”的问题。在市区指定山东联众医药联锁公司30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作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并授牌,群众可将过期失效药品随时到就近定点药店上交。
  二是建立企业补偿机制,解决群众“不愿交”的问题。鼓励诚信企业回报社会,对符合回收条件的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按药品原价值20%的比例发放代金券,群众到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可按10%的比例使用代金券。
  三是建立“三专四统一”制度,解决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定点单位对回收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箱存放、专册登记管理,监管部门统一定制回收箱、统一保管箱体钥匙,并与定点回收单位统一清点后,统一保管。
  四是建立部门会商机制,解决销毁“不科学”的问题。与市环保局、卫计委、公安等有关单位建立定期会商工作制度,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按药性逐项分析、分类,统一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防止有毒有害药品污染环境,防止过期药品回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