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撤回济南金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10.08.2017 07:14
本文来源: 建设局
拟撤回济南金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项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根据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应具备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经核查,济南金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人员不符合上述专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要求,我委拟撤回济南金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8月9日至8月15日,企业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9日
本文来源: 建设局
10.08.2017 07:14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的公示(2017年第45批)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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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的公示(2017年第4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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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