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进行验收的通知

17.03.2016  15:48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局(支队),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根据《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技术监管服务,统一使用新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的通知》(鲁文市【2015】26号)通知要求,文化厅将对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的安装情况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步验收阶段

  (一)验收方式:各市自行组织验收

  (二)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三)验收内容:

  1、鲁文市【2015】26号文件贯彻实施情况。

  2、各市组织培训情况,包含培训网吧业主、网维人员数量和执法人员数量。

  3、全市管理系统服务端在线率、全市管理系统客户端安装率。

  4、利用管理系统巡查发现违规案件数量、办理情况。

  各市根据以上内容验收完成后,提交验收表格(见附件)及相关验收报告。

  二、复查验收阶段

  文化厅将根据各市验收情况及相关材料,对各市验收工作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刘坤燕

  电话(传真):0531-8295814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 验收表格.doc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