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30.07.2015  12:28

  7月28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副厅长房波介绍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副厅长房波表示,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分别是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确定机制;改革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机制;改革了养老保障的体系结构。

  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

  实现了单位养老向社会养老方式的改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不再单纯依赖单位,而是纳入社会保障的大盘子。同时,改变了筹集养老费用渠道,即由各级财政或单位筹集资金,转变为由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养老保险基金后,用于发放养老金,有效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确定机制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根据在职时的缴费情况计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种计算办法能够准确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与企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相统一,体现了基本规则的公平。

  改革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机制

  房波表示,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不再与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安排。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山东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由省政府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正常调整机制。

  改革了养老保障的体系结构

  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将原来单纯依靠退休费保障的制度,改变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结构,从而均衡各方负担,更好地改善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