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个人缴8%

29.07.2015  15:28
  大众网济南7月29日讯(记者 孙乘昀)大众网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这标志着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具体缴费办法为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比例为8%。

  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即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项目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据介绍,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工资与企业一样,实行“3倍封顶,60%托底”的政策,即超过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60%的,按照60%计算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