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25.11.2014 12:37
本文来源: 半岛网
试行办法规定,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在职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港城一类风险行业缴费费率0.5%执行。《试行办法》涵盖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的参保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内容,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工因公外出批准登记制度,实行重大伤亡快报制度,并对“老工伤”问题以及工伤职工同时符合《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有关抚恤规定的情况,都制定了解决办法。
该试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工伤保险制度实现对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人员群体的全覆盖,同时,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认定办法、待遇和标准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现统一。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5.11.2014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