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招!山东省级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全部采购新能源车

11.07.2018  08:27

  7月10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省级机关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现在起,省级机关及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各类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的车辆外,凡有新能源汽车的,一律采购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我省新旧动转换的重要举措。省级党政机关先行一步,率先垂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立即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调整了2018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配备更新车辆将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

  为确保省级机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还根据当前省级机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际,调整了“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省直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推广进度,在前期国家电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已建成261个充电桩、投放120辆新能源汽车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了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实现省级机关办公院落、重要场所、住宅区及公共区域(机场、车站)等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