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局四项机制积极推动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11.05.2015  12:20

  今年以来,菏泽市局通过不断健全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机制,推动监测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联合办公机制。与市卫计委联合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合部署、联合督导、联合通报、联合表彰四项工作制度,协力推动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监测培训机制。实行监测人员岗前培训,每年开展3次以上监测机构技能培训,组织2次以上报告单位巡回培训,根据药械化不同监测需求,适时组织针对性培训。截至目前,完成培训10260余人次。

  三是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行周反馈、月通报制度,通过QQ群和微信平台等渠道,建立随机调度、适时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对监测机构、监测单位业务指导和信息预警,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万余条。

  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每月量化考核各县区局、各报告单位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年终综合各单位考核成绩,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单位的全市通报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