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完成2014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编写工作

21.07.2015  04:38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枣庄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参照交通管理部门及环境统计部门的数据编写了《2014年枣庄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 

  《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枣庄市机动车保有量共计87.8万辆(其中汽车44.9万辆,摩托车42.9万辆),机动车全年排放氮氧化物(NOx)1.89万吨、细微颗粒物(PM)0.16万吨。相比较2013年度,机动车保有量同比增长8.38%,氮氧化物排放量和细微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增加7.9%和6.7%,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增长率小于机动车保有量增长率,这与全市实施的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高排放的“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料品质等措施是分不开的。 

  下一步,枣庄市环保局将继续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