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做好机构改革撤并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
26.03.2015 14:30
本文来源: 档案局
济南市长清区档案局积极介入,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一是及时下发文件。向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确保撤销单位和新成立机构档案工作的顺利交接,档案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同步进行。二是保证案卷质量。对机构改革中撤销、合并单位的各门类档案严把案卷质量关,规范全宗卷内容的拟写、整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原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撤销单位不出现档案工作遗留问题。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对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等新机构,及时介入进行业务监督指导,明确档案机构、人员、制度建设等要求,帮助新机构建立档案工作体系。同时将新成立的单位列入机关档案工作的测评范围。四是及时开展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新成立机构的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档案工作、文书档案、档案系统应用等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档案人员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 济南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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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2015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