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出台权力清单规范直属库10项权力运行

19.05.2015  10:37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管理,中储粮总公司近日出台实施了直属库经营管理规范运行权力清单,对直属库10项权力运行加以规范。

  从中储粮总公司获悉。据介绍,这份权力清单包括权力名称、内涵、责任主体、运行程序4项内容,对定点权、贷款权、定价权、赊销预付权、投资权、物资采购权、资产处置权、用人权、收入分配权、担保权等10项权力进行明确规范。

  中储粮总公司表示,权力清单的制定,是针对基层直属库主任权力比较集中、且工作环境相对独立等问题,以厘清全系统内直属库主任权责,重点业务环节的权力边界和运行流程。据介绍,该权力清单有四个特点:一是明晰责任主体。在定点权方面,中储粮总公司规定分公司为责任主体。二是规范前置审批。如贷款权方面,规定直属库贷款申请必须报分公司前置审批,直属库贷款申请的条件、限额、期限由分公司制定。三是划分权力边界。如在投资权、物资采购权等方面,分别划分了总公司、分公司、直属库的审批额度权限,从严从紧审批。四是强调禁止条款。严格禁止直属库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个人进行融资借贷。严格禁止分公司、直属库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担保。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