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程序 注重规范 依法公告 树立权威 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效
严格程序 注重规范 依法公告 树立权威
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效
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
近年来,东营市工商局坚持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抓手,依法抽检,依法公告,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推动了流通流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落实。2015年,进一步拓宽抽检覆盖面,加大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社会广泛关注、涉及群众安全健康商品的抽查力度,全年抽检各类商品13类57小类882批次,判定不合格商品280批次,发布抽检公告13份,通过商品抽检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10件,移交县区局商品质量案件线索37条。通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扩大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树立了消费维权执法权威。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近年来,东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把商品质量抽检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抓手来做,在组织领导、执法力量和抽检经费等方面提供可靠保障。工商管理体制调整后,积极向市政府汇报,检测经费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50万元。消保科和12315分设办公,消保科执法人员达到了5人。凡是总局和省局召开的消保工作视频会议、举办的视频培训,我们都扩大参会人员范围,在家的局领导、所有科室负责人、相关执法科室全体人员和工商所长全部参加会议和学习。
二、严格程序,注重规范
商品质量抽检是一项程序性、规范性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检测结果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检人影响巨大,这就要求我们严格遵守抽检程序,工作必须规范细致。因此,我们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每次抽检都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抽检的商品品种、抽检场所、检测项目、抽检批次和承检单位。抽取样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由工商、承检机构和被抽检人共同抽样,市局、县级局和工商所三级工商执法人员共同参与抽样。送达检测结果、复检、确认检测数据,每一步都严格按照抽检程序进行,充分保障被抽检人和生产企业的权益。最后,我们还将不合格商品的检测报告依法通报给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质监部门。所有执法文书送达凭证留存备查。
对抽检不合格商品的后处理也是商品抽检工作的重要环节。抽检结果确认后,市局将有关材料整体移交辖区县级工商局,由县级局责令停止销售并对被抽检人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依法查处,行政处罚情况均录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依法公告,树立权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是行政部门的法定义务。2014年,我局制定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抽检结果公示的内容、途径和发布程序。制度建立以来,我局已发布抽查公告23期。2015年,发布商品抽检公告13期,每一期都通过 “四网两报一平台”(四网:东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山东红盾信息网、东营红盾信息网、东营大众网。两报: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一平台:东营通APP手机客户端)向社会公开,全年曝光不合格商品227批次。我们的抽检公告发布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发布渠道广泛,利用媒体多、形式多,“四网两报一平台”涵盖了网络、报纸和移动客户端;二是发布内容全面,每次公告都包括基本情况、检验标准、检验项目、不合格项分析、消费提示、合格名单、不合格名单,媒体全文发布。
四、加强宣传,提升实效
在做好抽查检验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抽检工作的社会效果,树立工商的执法权威。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行政约谈会。2015年3·15前夕,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全市2014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通报了抽查检验中发现的8个方面的问题和工商部门采取的监管措施,并介绍了2015年商品质量监管重点。2015年的抽检情况已经纳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计划,将于3·15前夕发布。另外,我们还根据抽检情况,及时组织召开约谈通报会,向被抽检人和生产企业负责人通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二是发布公告的同时,宣传商品抽检工作。每次公告发布后,各媒体大量转发或转载,黄河口晚刊同步配套发布新闻稿件,并通过“东营通”APP推送,齐鲁晚报、黄三角早报媒体也都会根据公告编发新闻稿。去年,“澳柯玛”、“华润漆”等知名品牌先后被曝光,引起了厂家极大关注。三是利用东营红盾信息网宣传。在东营红盾信息网设立了“消费维权指南”栏目,及时发布抽检工作信息、抽查公告和消费提示。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将2014年以来的抽查公告全部挂在了东营红盾信息网上,并发布抽检工作动态9条,发布消费提示8次。东营红盾信息网的抽查公告已经引起部分媒体关注,很多新闻都是媒体依据该网站信息发布的。四是通过东营日报宣传消保维权工作。12月19日、21日和25日,东营日报连续发表“来自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前沿的报道(上、中、下)”,文字材料10000字,占用版面3个半版,配发工商执法照片9幅,全面报道了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五是编发抽检工作资料。12月底,我们及时总结全年度商品抽检工作,将一年来的商品抽检计划、新闻发布会材料、工作概述、工作照片、报纸及网站的新闻稿件和13期抽检公告汇编成册,在元旦前夕送到了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等领导机关和部分市直部门,并发放到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和部分商贸流通企业。
抽检工作的开展,尤其是抽查检验结果的公开发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对生产企业、销售单位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未建立抽查结果发布制度前,经营者只担心被处罚;抽查结果发布制度实施后,经营者更担心被曝光、上“黑名单”,质量意识明显提高。二是为消费者提供了消费参考,消费者可以了解市场质量状况,便于选购放心商品。三是顺应了市场监管方式改革的要求,实现了由行政监管向信用监管的转变,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扩大了社会监督,监管效果更好,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
新的形势任务,对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的工作部署,不断总结经验,在提高商品质量抽查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精准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抽查的深度和广度,为营造安全放心的良好消费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