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泉:以强烈的责任感深化“三转”
李法泉:以强烈的责任感深化“三转”
山东省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坚强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推进“三转”。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履职责任感,持续深化“三转”,落实好监督责任。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深化“三转”。学习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践,我们更加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才能落实好监督责任。“三转”的核心是明确职责定位,按照党章赋予职责,收缩外延,扩大内涵,突出主业,聚焦光圈,握紧拳头,集中力量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抓问责追究;“三转”的关键是转变理念思路,摒弃不适应、不符合党章赋予监督职责要求的思维定势,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谋划思路、确定重点、制定措施,树立不监督、监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理念,把握好“三转”的方向,“三转”重要的是改进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执纪、问责、把关的方法进行监督,对违纪者严格执行纪律,对没有负起责任而发生问题的严肃问责,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纪律监督把关。山东省纪委经过三轮调整,至去年底省纪委监察厅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6个调整为12个,市县纪委平均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4个;在去年8月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到位的基础上,于年底市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到位,今年4月省纪委机关第二轮调整方案经中央纪委批复同意,共设8个纪检监察室,新设干部监督室;为更好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去年4月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职责分工作出规范,明确规定不分管主业之外的工作,要求种好“责任田”。通过“三转”使精力集中于主业主责,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严纪律、正作风、惩腐败,在化解存量、遏制增量上取得积极效果,人民群众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接下来,省纪委机关将继续深化“三转”,并从实际出发指导市、县纪委“三转”工作,通过深化“三转”切实负起监督责任。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推进改革,提供机制制度保障。“三转”本身就是改革,还在过程中。山东省已研究明确了今年纪检体制改革工作要点、调研课题和重点改革事项进度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省委专题研究部署,省纪委分别约谈市委书记、市长;省纪委约谈省纪委委员,制定发挥省纪委委员作用意见;对落实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有32%是属于管理监督失职被追究问责的。实行“两为主”方面,规范案件线索管理,统一排查、分类处置;安排在市和省直单位进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试点。实现“两覆盖”方面。省委制定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意见,改进巡视汇报机制,每轮巡视后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汇报,研究开展专项巡视,增加巡视频次;针对目前我省派驻机构实行“单点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实际,研究完善派驻方式,扩大派驻范围。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围绕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抓好试点,稳妥有序推进改革,从机制制度上为履行好监督责任提供保证。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础。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等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三转”中,我们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查摆和整改存在的“四风”问题;注重加强监督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公务行为规范,严格督促执行,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严肃执纪查处。在随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于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基础建设、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能力,坚守责任担当,动真碰硬,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督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网页地址:http://www.sdjj.gov.cn/articles/ch00092/201407/32e7d74b-2efa-4756-b592-7ebb265c5d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