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村集体的车斗 俩村民分别被行拘5日和3日
07.04.2016 12:3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3月28日,黄墩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村大队的手扶拖拉机车斗被盗了。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固定证据,走访调查。
原来,在三四年前,村里委托村民兵连长申某保管村集体的手扶拖拉机。没有闲地方放,申某就将车斗放在自己大棚西面的空地里。这两年,车斗历经风吹日晒,已经很破旧。前段时间,黄墩镇的卢某经常到村子里的养殖户申某某家收猪,看到那个车斗后很是眼馋。3月25日这天,卢某再次到了申某某家,就问那个车斗是谁的,申某某说是大队的,可能没用了。当时,卢某觉得自己正好缺个车轱辘,就和申某某商议将车轱辘偷走。于是,两个人合伙把车斗拉到了申某某的院子里。
派出所受理案件后,申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立即同卢某将车斗归还村大队。
4月1日,报经岚山公安分局批准,黄墩派出依法分别给予违法嫌疑人卢某行政拘留5日、申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记者 侯彦平 本报通讯员 腾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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