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发布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举措 绕城高速以内再无超速抓拍
22.07.2018 10:35
本文来源: 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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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1日讯 今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和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的要求,研究制定并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四大类共16条举措。其中引人关注的是,济南快速路最高时速提至90公里,主次干道最高时速统一调至80公里;全部拆除绕城高速之内(隧道除外)限速标志,关闭绕城高速内所有超速抓拍设备。
道路通行“提速度、挖潜能”
道路提速:根据交通安全通行状况,适当提高限速值。城市道路最高时速:快速路为90公里,主次干道为80公里。全部拆除绕城高速之内(隧道除外)所有限速标志,关闭绕城高速内所有超速抓拍设备。绕城高速以外的国、省道原则上按道路最高设计时速设置限速值;高速公路除馒寿山、隧道等复杂路段外原则上按最高设计时速设置限速值。
错时开放公交车道:除BRT快速公交专用道外,其他所有公交专用道一律向社会车辆错时开放(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除外)。
取消市区通行证:市区车辆通行证审批变为网上备案。
窗口服务“全天办、简流程”
你休息、我服务:全市23个对外服务窗口,每日工作时间为9时至17时,取消中午休息时间,周六、周日照常办公。除法定节假日外,全年无休息日。在济南交警微信、微博、民意云等平台及车驾管服务电话66712345基础上,所有对外监督服务电话统一合并为济南交警交管热线66666122,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群众投诉、意见建议等事项。
“四免”服务:实现身份证明免于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免于提交。
简单业务一证办: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普通业务一窗办: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个窗口办结。
网上办、掌上办: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渠道,实行交管业务24小时网上受理。驾驶人考试预约、检车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业务实现网上受理、信息后台审核、牌证邮寄送达。
就近办、自助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办事窗口,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通过“流动服务车”下乡、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代办等方式开展上门服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在车辆管理所、交警大中队设置自助服务区,设置自助服务终端等设备,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自助办理服务。
减化申请材料:对申请办理机动车抵(解)押登记等8项业务,机动车所有人属于个人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明。对申请办理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3项业务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缴费支付电子化:服务窗口推广使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做到受理、审核、缴费、发证“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车辆登记通道式:实行机动车“通道式”查验,推行PDA终端查验车辆,查验结果信息化传送,简化机动车登记程序。
交通违法“掌上办、重提示”
交通违法微信处理与支付:在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开通交通违法处理及罚款缴纳功能,驾驶人绑定银联卡后,可实现网上缴纳罚款。
交通违法短信提示:机动车在同一地点出现两次交通违法被抓拍的,及时发送提示短信,避免车主连续违法抓拍。
交通事故“网上办、不跑路”
首推轻微伤事故快处快赔:在轻微车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基础上,开辟轻微伤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对于无需医院就诊或者医院诊断为轻微伤的,由承保的保险公司一次性理赔。
交通事故网上一体化处理:对“车能动、人未伤”的轻微车损事故,与保险部门联合实行远程调处,当事人可通过手机上传证据后,实现网上定责、调解、定损、理赔。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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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1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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