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8条新政减税降费 今年为企业减负500亿元
中国山东网5月18日讯 (记者 姜瑞丽)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成本高、税费负担重成为困扰很多企业发展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4月15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提出了减税降费、降低社会保障性支出等方面的30条政策措施。5月7日,山东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又从引导企业实施内部挖潜、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税费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成本和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等五个方面综合施策,提出了8条政策措施。
在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宋文旭表示,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仅今年就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500亿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方面包括两项大的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此外,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宋文旭说,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方面,《意见》既有国家统一的“规定动作”,如对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2017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同时,山东还推出一批“自选动作”,最大限度形成政策合力,发挥叠加效应。比如,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标准下限执行;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规定标准的80%予以征收;到2018年底,省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努力使我省成为全国收费项目最少、收费负担最轻的省份之一。
作者:姜瑞丽 编辑:邹淑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