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23条新政:科研人员携项目创业可留职3年
14.08.2015 13:05
本文来源: 半岛网
山东省此次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应批准支持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同时高校、科研院所与离岗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人员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9月底前山东多个职能部门将密集出台具体细则或意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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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1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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