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积极兑现“工业强市30条”涉及财政政策资金

12.11.2015  18:10

  一是加快专项资金落实。市级已筹集资金4.13亿元设立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制定出台了企业技术改造等15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市已兑现落实财政资金8.7亿元,涉及280个企业、472个项目,其中市级兑现落实资金1.36亿元,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效应。

二是推进政府引导基金运作。制定出台了产业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参股子基金征集公告,完成联合评审、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等程序,确定了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及基金设立初步方案。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基金运作,正与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增加淄博市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进行初步对接协商,目前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成功注册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目前正办理基金注册相关事宜。

三是设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在已注资面向小微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1000万元基础上,今年继续增资500万。将鑫润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由6.8亿元扩大到10亿元,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利用市场化手段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目前已完成增资手续。

四是支持区县设立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筹集并拨付区县4.2亿元调度资金,结合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对区县分别按照20%、50%、70%的比例进行支持。截至目前,10个区县均已设立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总规模20.61亿元,已逐步开展实质性运作,有力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