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条!章丘助力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
疫情防控刻不容缓,企业发展面临挑战,济南市章丘区释放政策利好,助力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2月5日,章丘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应对疫情挑战助力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的意见》,从建立推进机制、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提升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梳理出台12条政策措施。
《关于应对疫情挑战助力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的意见》的出台,主要是章丘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平稳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专班推进机制。区委、区政府成立全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12345热线、公布服务电话等,定期调度、协调解决全区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督导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全区企业及时复工、正常生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协调沟通工作。
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驻章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省、济南市的金融支持政策措施,积极协调上级金融机构,加大争取力度,确保信贷余额、新增贷款规模、利率下调幅度、融资成本降低、担保费用减免等政策措施在章丘执行到位,力争更大的幅度和规模。支持驻章金融机构在权限范围内,根据中小微企业纳税额度和受疫情影响程度,推行“温情闪电贷”抗疫专项贷款产品及“供应链融资”“小微e贷”等特色产品;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无贷企业和在疫情防控中承担医药、器械等供应的企业进行主动服务,坚持特事特办,安排专人专班,加快授信审批,压缩审批时间,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3.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刁镇中小企业园、济东智造新城、双创基地、凤凰山工业园等入园缴纳租赁费的中小微企业,及承租其他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实行2个月房租免收、4个月房租减半的政策。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4.畅通企业物流通道。深入了解企业生产和物流需求,重点抓好我区高速、铁路、国省道、机场等重点进出口,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中小微企业物资设备供应、产品销售的运输车辆,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省市对口单位,落实车辆快速通行制度,确保所需的物资设备和原材料进得来、产品出得去。
5.落实社保缓返政策。严格落实省、济南市援企稳岗和缓缴社会保险费用等政策,努力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深入镇街、企业生产一线,主动开展上门服务,了解对接企业职工上岗情况,细化政策落实办法,明确申报要求和条件,制定相应的流程、程序和材料清单,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确保企业应报尽报。
6.优化提升审批效率。严格落实上级要求,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生活保障物资等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深入推广“一网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减化流程,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对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非要件实行容缺办理;对企业注册,承诺一日内办结,对公章实行免费刻制;继续推进流程再造、制度创新,总审批时限再压缩一半以上。
7.推进本地产品区内销售。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车辆进出章丘难的问题,创新思路举措,借鉴前期举办的“本地产品本地销”的经验做法,全面收集掌握全区中小微企业的产品及在区内有需求的上下游企业,组织开展网上、线上等多种形式的产品采购与供应交流会,大力推进本地产品本地销,缓解企业产品积压难题,帮助企业共克时艰。
8.缓解企业招工难题。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劳务监察信息指挥平台,了解掌握全区中小微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用工信息网络平台等形式,及时有效推送企业各类用工信息,畅通劳动力与企业用工的信息桥梁,努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职时,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对比较严重的违规,以帮助企业整改为主,确需处罚的依法依规按下限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10.强化生产要素保障。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生产要素流动受阻的问题,积极对接上级对口单位,加大协调力度,力争更多的水电煤气运等进入章丘;充分协调接辖区内各种要素供应单位,对中小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落实“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缓缴补缴,坚决杜绝各类因欠费断供行为。
11.加快支持政策兑现。严格落实省市税费减免、延缴税款等政策措施,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该减免的减免、能延缴的延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对列入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12.强化行业政策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实体经济发展“二十条”政策;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对省、济南市的各项政策和本意见中的措施,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简化流程程序、明确申报要求,扎实做好宣传,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落地。
据悉,本意见适用于章丘区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执行期暂定为自印发之日起的三个月,同时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 编辑:贾淼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