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5条路严查违法停车 接短信10分钟不挪走将拖车
1日,交警向经十路一违法停车的车辆开出首张罚单。记者 谢永亮 摄
民警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 车主长时间未到场挪车,该车被依法拖移。记者 谢永亮 摄
11月1日是济南15条重点管理路段机动车违停“罚100元记3分”实施首日。一天时间,仅历下交警就在辖区范围内查处150起违法停车行为。
1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15处禁停路段时看到,经七路、经十路、纬二路、历山路、花园路等重点路段上,均已树起“禁止停车”的警示牌,路中间的隔离栏上挂着红色的警示横幅。记者看到,大部分重点路段较为畅通,只有几辆汽车停在路边。
9:32,历下交警在经十路与历山路口西南侧人行道发现一辆违法停放的蓝色轿车。时值早高峰,这辆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民警随即用警务通移动终端依次输入违法车辆的车型、车牌号、违法地点、违法代码后,用手机拍摄了3张证据照片,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上传到交通违法记录的后台。其中违法代码一项是具体违法行为的内部处罚代码,在市区“四纵四横”15条道路乱停车的行为,违法代码是73390,这也就意味着处罚标准是扣3分、罚款100元。据悉,这也是新措施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通知短信发出10分钟后,蓝色轿车的驾驶员仍未到现场将车开走,民警随后用清障车将该车拖到历下交警大队停车场,并在该车违停地点用粉笔写下“鲁A869**已被移至历下交警大队停车场,11月1日”的字样。
随后,在距离蓝色轿车几米远的位置,民警又发现了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人行道上。拍照取证后,民警对该车同样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但当民警用清障车将该车拖走时,发现该车底盘较低,拖车易对车辆造成损害,于是在车窗上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民警表示,对于无法用清障车拖走的车辆,会对其张贴通知单,告知车主尽快将车移走。
1日15:00左右,记者又来到花园路附近,发现有两三辆车在路边违法停车,而往常这时候路两边至少有十余辆车违停。与此同时,明湖路、历山路等几条路段,违法停车的数量也大大减少。
执法亮点
“贴单子”执法方式
将被拍照取证所取代
历下交警大队交通科民警表示,对于违停车辆不贴条,不代表没抓住车主乱停车行为。与过去“贴单子”的执法方式相比,利用警务通移动终端设备拍照取证,会在较短的时间内生成违法记录。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整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不仅会在15条重点道路利用此方式执法,在其他道路也会利用这种方法,将逐步取代贴条执法的形式。
“加重对违停的处罚力度,效果比较明显。”历城交警大队民警表示,花园路是济南东部的主要商圈之一。除了商场众多,一些银行、写字楼和学校也集中于此。每天早晚高峰时期,都有许多家长把车违法停在路边,也有不少上班族在午休时或是下班后到这里,把车停在路边,去附近办事、吃饭、逛街。据民警统计,该路段平均每个月都有400辆左右的机动车在这里违停被处罚。“停车最多的时候能把一边的非机动车道都占满。”一商场工作人员说,因违停造成的拥堵,在这里几乎是“家常便饭”。高清自动抓拍设备配合民警现场执法
为整治违法停车,除民警现场执法外,交警部门还综合利用高清自动抓拍、人工视频巡检方式取证,将违停行为拍照取证后,直接发送告知短信给车主。据悉,高清自动抓拍设备在济南20多条路段都已安装完毕,陆续开始工作。经八路、经九路、自由大街、文化西路、泺源大街、华龙路、七里河路、花园路、山大北路、环山路南口、燕子山路“老乡村”路口、燕子山路“花样年华”门口、东关大街派出所门口、解放东路政法学院东加油站门口、浆水泉路武警医院门口、浆水泉路名士豪庭西门、浆水泉路南段、济齐路堤口果品批发市场门口南侧路西、无影山东路天桥区建设委员会门口南侧、西工商河东路与制革街交叉口、北园大街历山北路西北角都已经安装乱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除了高清自动抓拍设备之外,各级指挥中心还会利用视频巡检,对15条禁停主干线进行大面积排查。如果发现不易拍照取证的违停车辆,会调度民警到现场,现场取证之后发送告知短信,仍不驶离的将直接把违停车辆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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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网线违停10个月抓拍万余起
多数驾驶员都了解,黄色网状线区域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不过一直以来,黄色网状线也是驾驶员最容易忽视的禁停标志之一。
记者从市中交警大队获悉,自今年1月1日至10月30日,因在网状线内停车被抓拍的就有10762起。“这类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早晚高峰期,由于车流量大、驾驶员对前方空间观察不足、预判有误,无法正常通过黄色网状线区域。”市中交警大队交通科民警说,另外由于驾驶员本身的驾驶陋习,随意在银行、商场、学校门口等设有网状线的区域停留,认为接孩子、办业务不过几分钟的事,占用一下也没什么问题,殊不知正是因为这种心理,导致交通更加拥堵,也给过往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民警介绍,交警通过现场执法、高空视频巡检监控抓拍及自动抓拍系统对黄色网状线违停进行处罚。其中,市中区安装有7套高清自动抓拍系统,分布于旅游路东山路口南向北、经一路铁路局门口东向西、经十一路联勤部门口东向西、二七新村中路与英雄山路路口向西50米路南西向东、建设路南郊热电厂门口南向北、八里洼路与舜耕路路口向西20米路南西向东、经十一路济南军区司令部门口路南西向东处。
据悉,该系统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工作,使用500万像素的高清摄像机,当车辆在黄色网状线区域内停车超过10秒,设备自动抓拍车辆4张高清图片,自动上传到交警支队的违法处理系统中,驾驶人将被处以1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