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来了!别让他们接着忽悠
【陷阱“五花八门”】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品当药品卖、微商虚假宣传……“一个都不少”。
【教您“行业门道”】
前期练就“火眼金睛”,规避风险就能让消费陷阱“原形毕露”。
【别再“忍气吞声”】
协商和解、投诉调解、行政申诉、提请仲裁、提起诉讼,维权要选适合的。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济南等40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共同发布《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报告显示,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消费者占比最高,同时仍有19.91%的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近八成“偶遇”食安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另有14.96%的消费者则表示经常遇到,仅有5.56%的消费者表示还未遇到过此类问题。
在消费者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没有显著标注,不易辨识”占比超过60%;“宣传虚假或夸大”、“餐饮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卫生不达标”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三种情况的占比均超50%;另有40%的消费者遇到过食品掺假掺杂、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还有两成多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或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违法情况。
过半数会找商家要说法
那么,在遇到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消费者会如何处理呢?调查显示,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占比最高,为56.70%,向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的,排在第二位,占比17.81%;直接联系生产厂家的则较少,仅为4.29%。
不过调查还发现,仍有19.91%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食品后,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六成多消费者是“法盲”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那么,广大消费者对这一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了解程度如何呢?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竟有63.41%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新的《食品安全法》了解很少,甚至有12.50%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
而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73.41%的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消费者的投诉能否得到及时处理,37.45%的消费者关心从源头到餐桌如何实现食品的全程监管,37.89%的消费者关心各部门能否狠抓落实,严格执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