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山东工业设计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21.04.2016  14:05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

  山东工业设计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5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首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山东工业设计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5日

  山东省首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

  及山东工业设计周工作方案

  为做好山东省首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周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设计引领创新供给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总布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以政府为主导,整合社会资源,倡导设计理念,营造社会良好氛围,促进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和成果市场转化,提高我省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三、大赛组织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张务锋 副省长

  副主任:钱焕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周鲁霞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 宁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长

  成 员:李 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宋承祥 省教育厅巡视员

  张士新 省科技厅副厅长

  宋文旭 省财政厅副厅长

  蔡福安 省工商局副局长

  谷源强 省质监局副局长

  李 臻 省总工会副主席

  应放天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李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承办和协办单位派员组成。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总工会

  四、大赛形式

  (一)“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

  (二)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采取分类征集、综合评奖方式进行。根据产业发展情况设立分赛区。

  (三)举办首届山东工业设计周,内容有大赛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展、高峰论坛等。

  五、参赛对象

  (一)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工业设计机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二)山东省内本专科院校工业设计、创意设计专业师生;

  (三)在山东省从事工业设计、创意设计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

  (二)应按照时间要求填报《山东省首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七、大赛组别

  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分为产品组、概念组、管理组3个组别。

  (一)产品组。近2年已量产或已完成开发的产品。分为10个行业类别:智能产品与装备类、智能家居类、特色旅游产品类、新能源装备类、农业机械装备类、运输与交通装备类、电子产品与信息化类、医疗与健康类、食品与包装类、纺织服装与鞋帽类。

  (二)概念组。尚未量产或产业化的概念设计作品。分为10个行业类别(类别同产品组)。

  (三)管理组。工业设计管理的优秀成果,包括工业设计管理模式、品牌提升及营销服务设计案例、工艺优化方法(含著作、调研报告)等。

  八、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

  1.设立“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10名、银奖30名、铜奖50名,其中产品组、概念组、管理组奖项在金银铜三级奖项中分别占70%、20%、10%。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证书。

  2.设立组织奖若干,由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二)奖励。

  1.对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主创设计者(在校学生除外),由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2.对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团体或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九、评审和仲裁

  设立“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指导委员会、专业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指导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与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负责对大赛整个评选过程指导和监督。

  (二)专业评审委员会。由省内外专家组成,并相应成立产品、概念、管理3个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负责按照评审细则进行作品评审和答辩,向组委会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三)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工业设计、法律、行业、公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参赛者提出的合理诉求进行仲裁。

  (四)专家产生及比例。建立山东省工业设计专家库。专家成员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其中专业评审委员会的省外专家数量不少于80%。

  十、时间安排

  (一)大赛作品征集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完成参赛作品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大赛作品评审及答辩阶段。2016年8月1日——31日,由专业评审委员会组织完成评审工作,向组委会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三)大赛作品公示阶段。2016年9月1日——10日,由组委会对最终评奖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评奖结果。

  (四)大赛颁奖及展示阶段。2016年10月,举办首届山东工业设计周暨山东省产学研展洽会,举行颁奖仪式,开展好获奖产品的产业化对接、主题推广等赛后工作。

  十一、首届山东工业设计周

  (一)活动周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3日-15日

  10月11日-12日布展

  地点: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总工会、省科学院,潍坊市人民政府

  (三)工业设计周内容。

  1.颁奖仪式。对“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和表彰。

  2.专题展。对“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获奖成果进行展示和项目对接。

  3.工业设计学企对话会。工业设计与工业转型升级。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参加论坛交流。

  十二、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大赛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做好“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与工业设计周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2.省教育厅做好省内本专科院校师生参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3.省科技厅做好对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普及工作。

  4.省财政厅做好大赛及工业设计周有关资金保障工作。

  5.省工商局做好参赛作品的商标保护工作。

  6.省质监局支持做好参赛作品的产品标准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在名牌认定工作中对参赛作品给予优先支持。

  7.省总工会做好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参赛的组织发动工作,做好“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认定和颁发工作。

  (二)各市及行业协会应组织相关企业、机构和个人积极参赛,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工业设计周有关活动。

  (三)建设首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官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平台渠道的作用,提升宣传推介效果,进一步营造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参与工业设计的积极性。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5日印发

        编辑:王翼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