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新规给企业松绑减负 取消商品房预售保证金

28.12.2015  19:36

  12月28日上午,记者从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我市将给予民营资本(非国有控股)投资项目自主权,除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外,民营资本投资项目、非国有控制资本项目、工业项目的业主可自主确定发包方式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放宽招投标、取消预售保证金、简化质量安全监督……我市将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实行八项重点改革。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第一大产业。根据日前出台的《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稳定增长健康发展重点改革实施方案》,优化监管服务的同时,我市将最大限度地开放建设市场、简化审批环节、减少行政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放宽工程招投标监管范围

  市城乡建设委总经济师闫卓然介绍,现行招标管理,各类项目部分性质一律进场招标。今后我市将放宽工程招投标监管范围。同时,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通过完善项目招标个流程环节的操作规则,进一步消除暗箱操作、围标串标、阴阳合同等问题。

   配套费可大幅缓缴

  现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单项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含)以上,可缓缴50%城市建设配套费(92元/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对当年在济开工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开发企业,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246元/平方米)可先缴纳40%,其余60%缓缴半年。开工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先缴、缓缴比例分别按30%和70%执行。

   企业不再排队待验

  现行节点到位的监督方式,企业往往需要排队待验。今后,我市简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取消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节点到位监督,改为施工过程中监督机构巡查和随机到场监督。监督工作坚持责任主体行为监督与工程实体监督并重,将质量行为监督作为施工过程巡查的重要内容。调整后,可缩短工期近2个月。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降低

  降低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额度。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由开工前建设单位缴纳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改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企业和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专业承包企业)各缴纳1%。

  保证金的缴存比例与企业诚信状况挂钩,连续1年未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可免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连续2年未拖欠的可全额退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这项保证金实行限额封顶制度,建设单位在我市项目累计最高缴存额1000万元,施工单位累计最高缴存额200万元。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按2%的比例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取消商品房预售保证金

  仅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部分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主管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等情况确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主管部门根据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存入量和信用状况控制项目网签比例,首次放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的20%,达到重点监管额度后,放开全部预售房源网签。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逐步核减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竣工验收备案3个节点,分别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50%、30%、10%;其中总楼层12层(含)以上的,增加一个节点,主体结构完成一半时,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70%。

   简化房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现行统一联合验收方式容易造成强制同步验收问题,影像验收进度。今后,我市将取消现行水、电、气、热等单项工程全部完成后统一联合验收的做法,各单项工程完成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将及时组织验收,完成一项验收一项。

  新建项目物业合同不再作为综合验收的前置要件。凡开发单位按合同履约的,专业经营单位配套施工须保证开发单位按期交房,不得以红线外不具备条件为由不出具合格证明,并提供良好的维护和管理。

   建筑设计图纸“蓝改白”

  组织开展面向工程建设全行业的设计图纸“蓝改白”专项工作,改变现行“晒蓝图”的做法,实现图纸设计、审签、图审、传输、存储的全面电子化。改革后,出图成本可节省近20%。图纸流转加快,对整个建设项目节省工期、加快进度也具有一定作用。

   推行行业信用管理

  建设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主体的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对接省级监管平台,以“四库”(项目库、企业库、人员库、信用库)为基础,对各类主体建立信用积分,依积分状况确定相应的资质资格,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化监管。

  实施宽松的改革措施,并不意味放而不管。市城乡建设委将按照“守信者放宽,失信者严管”的原则,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对待。

   相关链接:在存保证金是否退还?

  改革措施实施后,对企业已缴存的保证金,可以退还的马上联系企业退还。目前尚不符合退费条件的,到期后将及时联系企业退还。退还的资金,要求企业承诺全部用于在济购置土地和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