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林业局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14.07.2016  16:50

近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省、烟台的相关通知要求,莱阳市林业局召开专门会议,对林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对林业局及国有林场、苗圃各单位基本情况、帐务、财产等各项内容进行清查,并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建立健全林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通过清查,对各项资产、负债、权益、土地使用权属和房屋占有量等进行了全面清理,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林业系统各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全面摸清家底,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完善了“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推动林业系统国有资产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资产清查工作对下一步提高林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和促进资金的运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夯实了基础,为编制年度预决算、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