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林业局多措并举保障林业行政许可审批权下放工作

09.04.2015  17:53

一是强化部门责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加强办公场所建设、办证和技术人员的配备、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受委托单位在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中发生的过错和法律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抓好人员培训。邹城市林业局负责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和方案,按照“业务对口、归口管理”的要求,加大对各镇办证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持证上岗,确保林业行政许可权限下放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建立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实施行政许可有关要求,要求各镇加强对办证窗口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将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纳入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规范审批行为。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邹城市林业局对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实施分类指导,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巡回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统计上报制度等。要求行政许可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权限下放后的有关问题。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使权限下放工作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