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 山东完成造林1561万亩 林业总产值6500亿元

17.12.2015  23:10

十二五”以来,山东完成造林面积1561万亩,较“十一五”期间增长20.5%;林木蓄积量达到1.24亿立方米,较2010年增长50%;2015年底林业产业总产值预计达到6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6.8%。

 

“十二五”以来,省林业系统以建设绿色山东、生态山东为目标,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坚持高位推动,把造林绿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不断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山东省集体林地确权面积4309万亩,确权率99.8%;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户1007万户、3216万多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达11476家,入社农民88.02万户,经营林地784.68万亩;全省参保森林面积1078.54万亩,保险金额81.63亿元,保险费4331.17万元。

 

实施工程带动战略,推进造林绿化持续快速发展。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组织实施长江淮太流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世行贷款造林等国家重点造林工程,开展水系绿化、荒山绿化、退耕还果还林、农田防护林和村镇绿化等林业生态工程,带动造林绿化大发展。实施了世行贷款山东生态造林项目,项目总投资7.4亿元,营造高标准生态林100多万亩。实施了森林抚育经营项目,科学编制并认真落实森林经营方案,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4.7亿元,抚育林地470万亩,占生态公益林面积22.9%。实施了鲁冀边界防护林带建设工程,编制了京津冀生态协同圈森林和自然生态保护恢复规划。拓宽了造林绿化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自2012年以来,每年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资金达200亿元以上,2014年达到473亿元,是当年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林业的11.9倍。探索生态林场建设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省建设生态林场1009个,经营面积达720万亩,有效解决了林木资源布局分散、管护难度大、整体生态效能不高等问题。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充分发挥产业支撑拉动作用。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4年山东省林业一二三产比重为35:59:6,一产比重比2010年减少了10个点,三产比重增加了4个点。发展特色林果业。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组织实施了全省退耕还果还林建设工程。山东省有特色林果大县34个,重点产区农民林果人均收入超过5000元。该省油用牡丹种植面积达50多万亩,接近全国种植面积的一半。发展种苗花卉产业,该省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293.4万亩。潍坊昌邑市被确定为“中国北方绿化苗木基地”和“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加快推进木材加工业。2014年全省人造板产量达6659万立方米,产值达1330亿元,均占全国总量的1/4强。组织实施品牌战略,仅临沂市就有31家木材加工企业通过了ISO14000认证,18家企业通过了欧盟CE认证。推进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全省森林公园发展到250处,其中国家森林公园48处。全省森林旅游直接收入19.85亿元、综合收入达160多亿元,直接或间接吸纳40多万农业人口实现就业。抓好林业会展经济。连续举办了十二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十三届中国北方绿化苗木博览会、三届黄河三角洲绿化苗木博览会、五届泉城迎春花市等一系列林业展会,提高了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全省林产品出口的国家和地区达120多个,出口林产品种类达200多个品种。山东省有40多家企业收购或租赁境外森林森林采伐权690万公顷,木材蓄积量达6亿多立方米,是该省林木蓄积量的5倍多。

 

坚持科技引领,不断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十二五”时期,山东省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48项,国家科技经费投入4000多万元,比“十一五”翻了一番。加强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建立了森林生态定位观测站、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产业基地、新品种测试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