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男子林区放“钻天猴”赶羊 引发火情被罚2000元
违规野外用火的牧羊男子在指认现场 警方供图
清明小长假,济南各大公墓和陵园迎来祭扫高峰。为严防森林火灾,市林业部门加大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重点林区的巡查、守候密度和管控力度。“我去玉函山公墓祭扫时,发现个别人还在烧纸,但很快被旁边的人制止。大多数拿着火纸来的人在祭奠时并不会点燃,而是选择为亲人献上鲜花。”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称,目前防火宣传力度如此大,市民也都绷紧了“安全”这根弦。
林区放烟花被罚,男子“肠子悔青了”
3日15:00左右,济南市森林公安局历城分局接到报警,锦绣川九曲南顶山发生火情。“电子眼”很快锁定目标,护林员、消防员、派出所民警兵分多路迅速赶往现场,很快将火扑灭。
在锦绣川办事处林业工作人员及村干部配合下,侦查员走访调查,迅速掌握相关证据,对肇事者刘某进行控制。经查,39岁的刘某是锦绣川办事处九曲村人。3日13:00左右,他在九曲南顶山放羊,为了驱赶羊群,他点燃手持式烟花(俗称“钻天猴”),结果引燃山上荒草。
“我没想到火星落下会引燃干草,当天风很大,火势蔓延很快,我也很害怕。”刘某在指认现场时表达了懊悔之情,“我肠子都悔青了,希望大家以后千万别在林区点火。”由于大火扑灭及时,未造成严重损失,执法单位以“非法野外用火”,对刘某做出2000元行政罚款处罚,并责令其补种树木。
正是由于林业部门加大森林火情预警监测力度,运用视频监控、瞭望台、地面巡护、野外巡查等多种手段,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控网络,才及时发现并扑灭大火。
野外违规用火?当心被严处
今年2月29日,山东省武城县五城镇星洲村一村民擅自违规野外用火,被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目前,市林业部门把火源管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时时设防、处处设防、人人设防,将此项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到“严管、严控、严打”,对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有关责任者坚决按照“四个一律”予以处罚。相关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情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处。
据了解,市林业部门在进山入林的重要路口和区域都建立了检查站,加强对进出山林车辆和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宣传,印发《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3000册、宣传单3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5000余幅,刻录宣传光盘300张,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此外,对所有车辆做到逢车必检,严格落实“定车、定人、定点”的管理措施。同时,各县(市)区成立了县、乡两级巡查队,对本辖区的防火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从源头上杜绝火源进山入林。
提个醒
从4月1日起,本报和市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联合推出“森林防火警钟长鸣”专栏,如果您发现任何森林防火隐患、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可拨打67976222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