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核乳里没核桃,枣庄已紧急查处3家食品企业
记者从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3.15”来临之际,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充分发挥三安联动和行刑衔接机制作用,连夜开展专项检查,迅速查处了辖区内市中区三家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有力巩固了“食安护佳节”行动成果。
3月13日晚至14日上午,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督导飞行检查的部署,组织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稽查力量,联合市、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枣庄市康源食品有限公司、枣庄金顺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溢香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对三家企业的厂区环境、生产设施、原辅料储存、产品包装标示,以及进货验收、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发现,枣庄市康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食品生产许可规范要求组织生产,环境脏乱差,核桃乳产品配方中标注有核桃仁,而现场原料库中未发现核桃仁原料,该企业法人代表梁某某承认一直使用的是花生酱和核桃香精,没有使用过核桃仁,执法人员对库存812箱“鲁源”核桃乳予以查封;枣庄金顺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食品生产许可规范要求组织生产,现场生产环境较差,更衣室废弃,化验室无使用痕迹,企业无法提供生产相关记录,生产的果哈呦果汁牛奶涉嫌虚假标注,执法人员现场查封果哈呦果汁牛奶蓝标产品618箱、红标产品719箱、喜程乳酸菌饮品10800瓶、喜程乳酸菌684瓶,并对厂房和设备进行了查封;山东溢香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现处于停产检修状态,库房内桂圆莲子八宝粥产品涉嫌虚假标注,配料表中无莲子,执法人员现场查封桂圆莲子八宝粥201箱。依据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对三家企业立即进行立案查处,责令三家企业对涉事产品予以召回,依法对虚假标注、以假充真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处理;对两家涉嫌犯罪行为的企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两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梁某某、徐某已被公安部门依法控制。
针对以上三家企业出现的问题,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春雷”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