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一“电耗子”向“邻居借电”被依法拘留

06.01.2017  03:35
1月3日,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某村村民刘某的家属到枣庄供电公司市中客户服务分中心交清了违约用电电费15356.96元,并请求该中心为其出具《谅解书》。

   鲁网1月5日讯 (记者 杜伟 通讯员 娄倩)1月3日,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某村村民刘某的家属到枣庄供电公司市中户服务分中心交清了违约用电电费15356.96元,并请求该中心为其出具《谅解书》。 

  原来,刘某一直有欠费未结清,该中心齐村供电所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对其进行了停电处理。为了用电,刘某将家中的电线私自接到邻居家的电表上,却被不经常用电的邻居发现了,碍于情面,其邻居只好向供电所申请了停电。后来,刘某又重新想法进行窃电,不曾想很快又被稽查人员发现。刘某自知理亏,就一直避而不见。尽管供电所一直没有放弃此项工作,但始终拿他没办法。去年12月16日晚,该中心齐村供电所组织人员到该村进行夜查,发现刘某家所在的电表箱被破坏,刘某家的表计异常,而刘某刚好在家。工作人员不动声色地对现场进行了取证,并将图片、视频资料录制完毕。随后,向齐村镇派出所报案,并联合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处理。 

  刘某与其弟弟在本村拥有两栋住宅楼,并将其弟弟的名字办理为户主,家中购置了空调、电磁炉、暖气片、冰箱、电视等家用电器,其本人在家中搞一些养殖,同时还在本村里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生意,正常用电电费都在1000元左右。 

  “你们想怎么样,这是我弟弟的房子,我没偷电!”看到供电所的员工再次找上门来,刘某红着脸,情绪非常激动,蛮横地大声吵嚷。 

  “都是你弟弟的房子?明明是你在住,这些照片都能证明电是你正在用的,还要狡辩?”紧跟着的民警拿出相机回放着证据,厉声的言辞让刘某的态度顿时收敛。 

  “你上次窃电后一直都没有受到处理,今天正好跟我们到派出所解释一下吧。”民警将他带回派出所询问。刘某千方百计地编造多种理由企图掩盖事实,然而铁证如山,他不得不低头认错。齐村镇派出所进行了立案后,将案件移交至市中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12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进行了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