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枣政办发〔2014〕26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法律专家库和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规定要求,拟聘以下20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为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限为七日,从9月10日起至9月16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或发电子邮件,向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632-8269366,3310107;通讯地址:枣庄市民生路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778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不再另行公告。
附: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名单
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附
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岩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勇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卢渊明 中共枣庄市委党校教授
冯克法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士刚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广涛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荣渊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慧洋 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君友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 玉(女) 山东玉镜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鹏 北京市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孟令新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永平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元洙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倪炳森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耿 军 山东恒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崔少华(女)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利群(女)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贤顺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 平(女)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