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召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
近日,枣庄市司法局、卫计委联合召开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会议印发了《枣庄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全面总结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
市综治办主任梁克玉、市司法局局长王业胜、市卫计委副主任张令刚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贾传刚主持会议。
市司法局局长王业胜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将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向乡镇(街道)延伸,注重将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保险工作者等吸收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队伍中,逐步建立一支既懂医学又懂法律、专兼职相结合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注重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医患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实现“案结事了”。
市综治办主任梁克玉在讲话中要求,要充分认识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重要意义,着力完善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推进专业性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司法行政、卫计委和综治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衔接配合。综治部门重点发挥协调推动作用,强化综治考核;卫计部门重点抓好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引导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推行医疗纠纷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司法行政部门重点加强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为医患纠纷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一步健全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枣庄各区(市)综治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医疗和保险机构共计12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