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强化产业园区环境管理
24.02.2017 13:09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强化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推进工业项目进产业园区,近日,枣庄市环保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产业园区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分别从环境准入和环境监管两个方面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环境管理。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按照环保部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化工、医药、造纸等建设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的审批原则,要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规划环评已满5年的各类产业园区,要按时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园区要配套建设和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及管网、热源及管网、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等基础设施。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2017年2月15日起暂停受理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及园区废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园内企业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接管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排放,要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园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安全处置。市环保局将对违法排污、违法建设企业严肃查处。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4.02.2017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