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森林保险实现零的突破
4月10日,随着枣庄市山亭区国有鸡冠崮林场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森林保险协议,截至目前,枣庄市山亭区五处国有林场10万亩公益林及店子镇莲青山省级森林公园1万亩公益林全部参加了投保,也标志着全市森林保险实现了零的突破。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精神,推进森林保险工作稳定健康发展,枣庄市山亭区按照上级新增林业保险文件精神,结合山亭实际做了大量调研细致的工作, 一是 加大宣传,提高国有林场的森林防风险意识。投保前,个别国有林场同志认为,发生森林火灾30亩以上,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更不敢理赔,再说林场有护林员,有防火的实践经验,多年没发生过大火,抓好预防就行,保险费白送给保险公司了等等不认识的想法,枣庄市山亭区林业局安排分管局长、林改办工作人员等多次到林场进行宣传,对林业保险政策进行解读,回答林场的询问,打消林场的顾虑,纠正了个别林场不正确的认识,从而大大提高了林场投保的积极性。 二是 积极争取区本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全区生态林的投保任务,山亭区林业局根据上级森林保险精神和山亭参保的实际需要,积极向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进行汇报和争取,从开展森林保险是保障生态文明长远建设迫切需求、保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积极性的现实需求和巩固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等方面说明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财政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 三是 发挥林业部门职能引导功能,配合协调好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山亭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森林保险工作,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沟通、宣传作用,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保险政策,决定率先在国有林场开展公益林保险试点工作,经过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按照《枣庄市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安华农业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等公司开展对山亭区政策性林业保险业务,经过2周时间的组织保险申报材料,调度参保资金,使全区森林保险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