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三项措施为学校“减负”

23.12.2014  18:22

为减少到学校检查次数,减轻学校迎来送往的压力,近期,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局出台相关制度,强化“三项措施”,切实保障学校安心、静心、专心办学,把精力和有限经费用在“刀刃”上。

减少检查次数,提高服务效能。局有关股室到学校督导、视导或检查,若非临时性和突击性的,要提前一周报分管副局长,经局党委研究批准。有关检查该合并的合并、能附带的附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学校的干扰和影响。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学校、通报全区,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直至全部整改到位。

规范公务接待,降低招待开支。局有关股室检查工作,学校之间开展活动,不出城、不出乡的一律不允许安排生活招待。相关股室到乡下学校开展工作,确实无法返回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并领取《公务函》,学校凭《公务函》在乡镇有餐厅的学校安排工作餐,严格按照学生吃什么,工作餐就安排什么,杜绝在校外就餐。

加强财务审计,严肃追究责任。实行月报账、校长调离审计和每年一次全区教育内部集中审计制度,严格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对于违反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的的当事人,通报全区;情节严重的,追究经办人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枣庄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