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每季末对各区进行督导

29.04.2016  09:02
      本报见习记者桑志朋 通讯员王虎枣庄报道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实行环境保护季督导的通知》,每季度末对各区(市)开展一次季督导,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据悉,枣庄市成立全市环境保护季督导工作组,督导内容包括上级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挂牌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上级实行区域限批的执行情况,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等内容,以及群众关心及社会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重污染天气应急落实情况、重要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其他需要督导的事项。

  枣庄市要求,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单位每月调度、梳理区(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和销号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月有关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环境保护季督导工作组根据部门单位报送情况,对季度末仍未解决的主要问题,按照行业和系统确定参与督导的部门单位,开展重点督导。

  枣庄市政府督查室将督导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求各区(市)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环境保护季督导工作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