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滕州市局三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

27.10.2014  12:05

  今年以来,枣庄滕州市局不断总结监管工作经验,采取三项措施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
  一是规范人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明确案件主办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行政执法责任的逐级分解、逐岗落实。坚持知识结构多元化、行政执法技能专业化,采取定向培训、交流学习和定期履职考核等措施,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进一步统一对自由裁量的把握尺度,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科学执法能力。
  二是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卷质量。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用法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文书齐全”原则,逐项细化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避免处罚畸轻畸重现象;严格把好案件审理、审查、审批三道关,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定期开展卷宗质量评查,提升案卷质量,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定案依据确凿、办案结果公正。
  三是规范服务意识,提升和谐执法。积极推广说理性执法的施行,注重调查取证工作、注重法律论证工作、注重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针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坚持依法行政,又注重规范执法行为,合理运用法律法规,把握好自由裁量权,增强服务主动性,把公正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尽心尽力为群众服务、为相对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