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确定232个减排项目

15.09.2015  10:51

  本报记者王学鹏 通讯员王加丞枣庄报道 山东省枣庄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十二五”特别是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全市污染物减排项目232个。

  《通知》指出,全市4项污染物减排进展不平衡,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工作进展缓慢;各区(市)减排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区(市)的部分污染物出现不降反增现象。为做好总量减排工作,枣庄市研究确定了污染物减排项目232个。其中,水减排项目157个,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1550吨、氨氮1029.8吨;大气减排项目75个,预计可减排二氧化硫10092吨、氮氧化物31684吨。

  《通知》要求,各区(市)环保部门要加强统一调度和督导,确保各类减排项目按时完成。住建部门要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畜牧部门要推进畜禽养殖行业污染治理,公安、经信部门要分别抓好推进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和油品升级、油气回收工作。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火电机组新增规模及造纸、印染、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

  枣庄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将定期调度通报各区(市)重点减排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未按时间节点达到工作要求的区(市)、企业提出预警,督促制定推进措施;对进展严重滞后的区(市),将进行现场督导,约谈有关责任人。同时,枣庄市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不能如期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