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随机抽查污染源

15.03.2016  12:49
    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 通讯员刘祯枣庄报道 山东省枣庄市制定了《枣庄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枣庄市以排污申报数据库、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等为基础,确定了污染源环境监管对象名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针对重点污染源建立“一企一档”。并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污染源,并随机抽取监察人员对污染源进行全面检查。

  据了解,枣庄在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被抽查排污单位名单,每季度抽查5%的市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全年抽查一般排污单位与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1。在确定抽查单位之后,由相关部门组成抽查小组,开展联合执法,对被随机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察和监测。

  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枣庄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