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运毒7.5公斤获死刑 最高法紧急下令“枪下留人”
29.11.2015 10:07
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伙同他人运毒7.5公斤,河南农民王广建两审均被法院判处死刑。就在行刑前的最后时刻,最高法院罕见地启动了暂缓执行死刑的程序,用老百姓的话说叫“枪下留人”。昨日,记者通过王广建的死刑复核辩护律师谢通祥了解到,最高法院已经委托中院依法调取新证据,将对此案重新作出裁定。
运毒7.5公斤被判死刑
2012年11月杜强(化名)找到了王广建,告诉王广建自己有一批货在广东,他租用了赵恩军的运输货车,希望王广建可以和赵恩军轮流驾驶去广东拉货。王广建没有多想,上车后看见了杜强放在车里的加油钱、过路费2万元和一部手机,之后他与赵恩军驾车南下,而此时杜强也乘飞机先行去广东等候。
第二天,车行至大广高速汕头一服务区附近,王广建将杜强购买的装有大量毒品的编织袋放入车内。此时,同车的赵恩军对这种拉货方式产生疑虑并猜测编织袋里可能是毒品。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两人又同来时一样轮流驾车返回濮阳。
11月23日22时30分许,两人在濮范高速范县收费站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杜强托运的“货物”中,搜出8包毒品疑似物7509.2克。经鉴定,所查获的毒品疑似物中甲基苯丙胺的含量为85.22%。
之后,濮阳中级人民法院以王广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赵恩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间,王广建一直称自己不知道运输的货物是毒品。2014年7月3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案件随后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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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201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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