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阶梯式”评价助推学生勇攀德育“高岗”

28.01.2015  10:23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学期评价对学生成长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为使大多数学生都有机会得到表彰与肯定,调动学生努力进取的积极性,栖霞各学校结合《烟台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指导意见,重视学生德育评价内容,采取自评、小组评、教师评、家长评的“阶梯式”评价方式,努力彰显学生个性存在和发展的轨迹,为塑造理想“道德人”奠定基础。

一是学生自评展现个性。注重评价中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和发挥,提倡自我评价与自我欣赏,使学生认识自己、发展个性、显示才能,让学生正确评价自己,约束自己。评价内容中涉及体育、文艺、卫生等多元化因素,让学生结合日常行为习惯,对自己做出中肯评价,发现优点,查找不足。

二是小组评价重视合作。倡导小组合作学习管理模式,小组成员不仅是学习中的伙伴,更是生活中的朋友,积极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合作意识。小组成员互评,既客观公正地对学生进行学期总结,同时更有利于加深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加深团结协作理念。

三是教师评价彰显德育。教师对学生的期末评语不再仅仅以学习成绩为主依据,而是根据《德育工作规程》中的要求,对不同学段学生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挖掘学生潜能,让学生从教师的评价语中感受到老师的期望,达到教师与学生情感上的真诚交流。

四是家长评价突出成长。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孩子的了解也最为深刻,孩子一学期的成长是否有效,是否令人欣喜,家长也最有发言权。家长评价重视学生的自理能力、自立能力及立足社会的能力,恳切的评语贯穿着孩子成长的历程,对孩子具有极大的鼓舞作用。(烟台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