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规范校园食堂原料采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10.11.2014 11:26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滕州市结合中小学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堂原料采购,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落实责任,健全监督机构。 明确学校食堂“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健全校园食堂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管体制,中小学幼儿园成立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组成。食堂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设立家长餐桌,学生家长可随时到学校食堂就餐,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设置家长就餐意见反馈表,实名签字、学校存档备查,不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机制。 学校食堂严禁私人承包,一律由学校经营,严禁下达盈利创收任务。建立食堂专用银行账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每月进行一次成本核算并公示。实行食品定点采购制度,主要食品如面粉、肉类及其制品、粮油、食盐、酱油醋要定点采购,严禁购买个体经营或加工的食品。严把食品采购、储藏、加工等各个关口,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台帐,索证索票要有效、及时、齐全,坚决杜绝劣质、过期和“三无食品”进入校园。严格食品留样制度,学校统一提供的所有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冰箱进行48 小时留样。
三是强化措施,务求监管实效。 学校食堂通过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宣传栏、价格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就餐师生的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食堂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学校食堂经营情况、饭菜质量、师生意见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有关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对师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枣庄市教育局)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0.11.201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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