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全国校车事故 4年死亡人数近两百
中国山东网12月11日讯 (见习记者 谭炳琦)近期,山东省发生多起校车安全事故,造成41名学生死伤。校车安全问题引起山东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全面彻底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记者盘点这些事故发现,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多为“黑校车”,“黑校车”的存在对学生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山东1年5起事故 全国4年47起事故
记者通过盘点校车事故发现,山东省2014年共发生5起校车事故,其中,半个多月(11月19日-12月4日)的时间就发生了4起事故。除3月4日,莱西市发生一起校车交通事故外,其他4起事故分别是在11月19日、11月24日、12月2日、12月4日发生。这5起事故共造成52名学生死伤,其中死亡16人。
从全国范围看,2010年至今共发生47起校车事故,事故量最多的一年是2011年,共14起。47起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死亡人数近两百,其中多数是幼儿。由于幼儿年龄小,自我保护知识了解少、自我保护意识差,在事故发生时,不能及时做出反应,进行自我保护,所以在事故中幼儿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2011年江苏徐州“12·12校车事故”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5人死亡,8人受伤。该起事故引起国家高度重视,随后,国务院安委办专门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大校车交通安全源头管理。2012年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条例》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全面规定。
《条例》虽已施行两年多,但校车事故并没有出现锐减。据《法制晚报》记者7月份盘点,在《条例》颁布前的两年半时间里,共发生22起校车安全事故,《条例》颁布后依然发生21起,校车事故量并没有出现锐减现象。
超载、无资质是主因
《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条例》明确指出,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学校并未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依然雇用非专用校车,并且存在严重超载现象。
2014年山东发生的校车事故中有两起事故涉及超载、无资质问题,其他3起事故则是普通交通事故,事故校车为拥有资质的合法校车。11月19日,在蓬莱市潮水镇发生大货车与幼儿园校车相撞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轻伤,2人轻微伤。该校车是一辆不具备校车资格的面包车,核载8人,事发时实载15人,车辆严重超员,且该车作为校车已营运3年。12月4日,德州平原县某私立学校发生校车事故,校长翟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与轿车相撞,致使面包车侧翻。事故导致8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时,面包车上载有19人。
记者盘点全国的47起事故发现,其中多数事故涉及超载现象,而且出现超载现象的车辆又多为无资质或非法改装的校车。例如今年2月28日发生在山西省大同市的一起校车事故,校车为学校临时雇用的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该起事故造成5人当场死亡,6名学生受伤。
校车司机缺乏校车驾驶培训也是导致校车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2014年7月10日,湖南湘潭幼儿园校车翻入水库,造成车上11人全部遇难。事发时校车司机刚刚上岗仅几天时间,对校车行驶路线不熟悉,缺乏必要的校车驾驶训练。
“黑校车”多在乡镇学校
记者通过盘点发现,“黑校车”一般出现在乡镇学校,校车事故发生地也多在乡镇地区。由于多数乡镇地区经济欠发达,乡镇学校无法承担专用校车的支出费用,对于校车保障费用,如果只依赖当地财政可能难以弥补。
从今年山东省发生的5起校车事故来看,4起是发生在县级以下基层地区,分别发生在莱西市夏格庄镇、蓬莱市潮水镇、东营市垦利县、德州市平原县看水村。近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校车事故就发生在乡镇,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一起校车事故,校车为非法改装车辆,与货车相撞,导致22人死亡,其中19名为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