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烟台莱阳:七名“医闹”被判刑

31.03.2015  11:58
      近日,由莱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等七人被莱阳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一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2014年7月,张某因妻子在莱阳市某医院产下一男婴,后被医院诊断为脑瘫,故认为系医疗事故所致,遂纠集被告人夏某、李某、张某某等十余人多次到医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讨要说法、要求赔偿,致使医院工作、营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