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征集曾三同志与档案工作纪念文章的通知》的通知

01.04.2016  15:54

各市档案局、各省直单位:

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征集曾三同志与档案工作纪念文章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曾三同志与档案事业发展的文章征集工作。于4月22日前,将文章电子版报省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处。各市档案局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内文章征集、报送工作。

联 系人:刘  林

联系电话:0531-6860912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关于征集曾三同志与档案工作纪念文章的通知

山东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 业务处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