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档案局制订《市档案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
27.03.2015 17:02
本文来源: 档案局
制度的基本要求为: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发扬党内民主,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二、根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三、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决策制度的主要程序为: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
(东营市档案局 苏 雪)
责任编辑: 东营_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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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15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