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档案局服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工作
23.06.2017 03:55
本文来源: 档案局
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品牌之一。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枣庄市委、市政府自2015年6月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市档案局于2017年5月起协助市创卫办做好创卫资料收集工作,派专门业务指导人员进驻创城办。
为完善创卫资料,准确全面地反映创卫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2014版)》的要求,市档案局协助起草了《关于整理上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的紧急通知》(枣创卫办〔2017〕16号),继续收集整理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八项有关资料。
(枣庄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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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2017 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