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说检察】刘学信:阳光、高效、和谐 ——我眼中的山东检察

06.02.2017  18:41

刘学信  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主任

 

过去的一年,我以及我所律师参加了与山东检察工作有关的一系列活动,如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动员会、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研讨会等。通过深度参与这些活动,我对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工作有三点深切的感受:

 

首先,检察权的运行更公开、更阳光。 我省检察机关在检务公开和虚心听取各界建议意见方面的工作令人印象深刻。例如,检察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宣传平台,进一步拓宽了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传递检察好声音,凝聚发展正能量;检察机关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邀请代表委员等调研检察工作、参与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与广大群众的监督。这些做法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大大提高了检察执法公信力,受到广泛好评。

 

其次,检察工作更高效、更有为。 我省检察机关2016年在公益诉讼方面的突破与发展就是很好的体现。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才一年,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0件,省检察院发布的很多案例被最高检确定为典型案例,德州市检察机关还率先提起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鑫士铭律所也组建了专业团队,与烟台市检察机关就公益诉讼问题保持着深度沟通与交流。我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超强的行动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也回应了社会公众对绿水青山、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的热切期待,暖民心、惠民生。

 

此外,新型检律关系更健康、更和谐。 检察官与律师分工不同,却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15年底,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推进会”,各地检察院在2016年初就落实了会议精神,全面建立了由当地律师协会派驻检察机关的“律师服务室”。该项举措不仅为信访群众提供了公益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维护合法权益,更加强了律师与检察机关的交流,起到了互相促进和学习的良好效果。

 

我相信,我省检察机关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会更加突出法律监督重要职能,着力建设一支执法为民、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让广大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