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对基层法庭民事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现场会召开

01.09.2016  14:11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六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8月26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对基层法庭民事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现场会在青岛胶州召开。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检察长王效彤主持会议。青岛市院检察长李建新到会致辞。

吕盛昌副检察长指出,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对基层法庭民事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的务实举措。是坚守政法工作生命线、更加有力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更加有力地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是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对基层法庭民事诉讼活动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有力措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改革要求,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党组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动基层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转型升级,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促进法律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吕盛昌副检察长强调,要强化措施手段,稳步推进专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一要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围绕实施方案规定的活动内容,重点监督纠正基层法庭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程序违法行为;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积极妥善办理好。二要用足用好监督手段,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宣传派驻检察室民事诉讼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正确把握检察监督介入民事诉讼的时机、方式和程度,灵活采取不同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三要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加强与法院、法庭的沟通,健全外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联动,确保规范有序运作;健全内部协作配合机制,规范民行部门依托派驻检察室延伸职能的机制和方式,加强民行部门与控告申诉、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协作,强化法庭监督业务培训指导。四要积极打造工作亮点,结合本地实际,准确把握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科学安排、合理部署法律监督任务;将此次专项活动与深化“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民行检察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检法两院信息共享平台,在建设“智慧民行”上取得突破;认真研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对法庭监督工作带来的影响,积极打造民行检察监督新的工作增长点。

吕盛昌副检察长要求,各级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要把专项监督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从制度机制、人力物力上保障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要加强督导和指导,适时适度宣传专项监督活动的重大部署、阶段成果和经验做法。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王效彤副检察长要求,各地要坚持及早部署,尽快落实,争取早日见到实效;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全力搞好破题,打造亮点;要加强督导检查、总结分析,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未落实、落实不到位的督促落实。

会议现场观摩了胶州市院派驻胶莱检察室监督基层法庭实况,观看了胶州市院对基层法庭民事诉讼监督专题片。青岛市院、济阳县院、烟台福山区院派驻东厅检察室、昌乐县院派驻朱刘检察室、德州陵城区院派驻边临检察室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分组进行了座谈讨论。省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各市级院分管民行工作副检察长、民行处处长及典型发言单位代表参加会议。